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裕华区隶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市,地处石家庄市区东南部,东经114º29′,北纬38º04′。裕华区成立于2001年3月21日,是国务院批准的石家庄市城市副中心和未来城市发展的主导区域。总面积101.45平方千米。总人口49万人 [1] (2012年)。裕华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一年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14.2℃,年平均日照时数近2200小时,全年无霜期为240天。裕华区2013年生产总值161亿元;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7.6亿元;全部财政收入完成48.3亿元,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.7亿元;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7.3亿元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51元。裕华区下辖1个镇、9个街道、23个村、66个社区。1947年12月26日,石门更名为石家庄市,设八个区,第五区、第六区、第七区、第八区为郊区。1950年8月22日,将郊区四个区合为两个区,即原五、八区合为新五区,原六、七区合为新六区。1953年12月21日,郊区两个区合为一个郊区(后改称振头区)。1958年8月,郊区成立卫星公社(驻东简良村)、红星公社(驻二十里铺村)、东风公社(驻西兆通村),直接归石家庄市领导,同时撤销振头区建制。